台湾式秀场文化
- 南方都市报
- 2014/02/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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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辉专栏
台湾艺人高凌风病逝,63岁,传奇一生。电视主持界的大哥大姐们到灵堂致祭,平日嘻皮笑脸的五官挤成一团,哀蹙悲恸,愁苦凄怨,可是几乎无一例外,仍会对着镜头说出一两句俏皮话作为结语。记者们都笑了,家里的电视观众,肯定也笑。
想必是“秀场文化”的深刻烙印,令他们随时随地不忘搞笑,不管身处何方何景,切切不可以有冷场闷场,切勿有dead air,笑口常开,自娱娱人,差别只是笑话的内容性质和分量多寡,宁可少,不可无,因为这叫做“跟观众保持互动”。
台湾的歌星明星十居其九有这“职业习惯”(用台式国语来说就是“职场惯习”,其实是日式汉字),因为十居其九曾在秀场出入或淫浸,去久了,入骨入肉,已成机械式的自然反应。
台湾秀场流行多年,由南到北皆普及,今天的台北是少了,但中南部仍多。夜总会、小歌厅,到了晚上找来艺人唱歌跳舞或主持,观众买票入座,吃喝观赏,花点小钱开心几个钟头,不论寒冬炎夏都是好节目。艺人出场,有酬金;在场内,亦有打赏,最重要的是能够直面观众,累积知名度,倒过来加强了他们在电视节目上的人气。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今,没有艺人没去过秀场,尤其本土艺人,不经过秀场历练即难出头。
所以秀场是艺人的淘金窝亦是少林寺。在场内,他们练习如何逗观众狂笑爆笑暗笑哈哈大笑,要搞气氛,更须学懂临场应变。有人善意或恶意地闹场,他们要懂得打圆场。The show m ust go on,不仅是好莱坞脱口秀的金科玉律,亦是福尔摩莎的基本要求。否则,演出中止,店老板会找经理人麻烦,经理人会找艺人麻烦,星途或许从此中断。
在秀场打滚过的艺人,星味再浓,亦仍有江湖味,当机会来时,很容易弹跳成为大哥大姐级人马。蔡琴是明星吧?她亦在秀场留下不少高跟鞋印,反应机灵,之后不管去到何处都压得住阵。香港昔日的梅艳芳自八岁起即在本地秀场赚钱养家,自是一例,她的江湖味浓到可以去演洪兴十三妹的角色。
所以台湾综艺电视节目好看,至少是,够逗趣。因为每位主持人都在秀场身经百战,不仅会说话,也能唱能跳能演,十八般武艺集于一身。连现场观众亦因去惯了秀场而懂得配合气氛,摄影棚内,台上台下,打成一片,不似港式节目般硬冰冰闷死人。
秀场乃民间俚俗文化的生命力表现,台式创意,在秀场里成长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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