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火车票预售期,是不是应该"三思而后行"
- 东方网
- 2014/11/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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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我国火车票预售期将发生大幅度调整:自2014年12月1日起,铁路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的预售期将由目前的20天逐步延长至60天。此举据称是为了方便旅客购票,铁路部门也可及早掌握客流情况而充分调配利用铁路运力资源。
铁路总公司良善初衷毋庸置疑,但这看似利民为民的政策背后,却经不起仔细推敲:延长的预售期必将引起大量的退票、改签;而黄牛的伺机倒票,对于即时启程的旅客,又产生了无票可买的麻烦;代售点违规收费,抢票、囤票、倒票的行为也必将禁而不绝。
任何一个决议决策制订,特别是与百姓利益切切先关的,都必须严谨甚至严苛的。而铁路部门在做出延长火车票预售期的决定是不是有些“欠考虑”呢?是不是应该在决策前做一个民意调研呢?特别是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一则网络调查应该耗费不了多大的资源吧?那为什么就连这么简单的提前准备都懒得去做,就妄下决定了呢?要政策决议切实为民就不能拍个脑袋做决定;拍个胸脯做保证;拍个屁股就走人,如此“三拍”领导只能拍出个官哀民怨,拍出个公信力缺失,最后把自己拍的卷铺盖走人。
更深一层的,火车票预售期的延长对于完全改善铁路运营模式,完成“春运不抢票”的目标旨是避重就轻。要着实解决这一问题,往小了说,唯有进一步扩充完善全国铁路框架结构,调解常态化运输能力和节假日客运需求的矛盾;往大了说,就是要解决地区发展不平,“城乡一体化”,让更多人在“家门口就业”。这条路确实不好走。而就现在,唯有一步一步,了解民意,制订出应时应景的政策法规,才能踏平这条“春运回家路”,且行且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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