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表达意见不容非法暴力方式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2014/06/10 14:42
-
收藏
-
14.8万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市民有充分自由和平集会和表达意见,社会不容以暴力方式冲击立法会和政府总部。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强调,香港有充分表达不同意见的自由。他作为特区政府首长,每星期二都会亲自接收市民的请愿信,而市民亦可藉游行、示威、集会等和平合法方式表达意见。
他说,社会不能容忍在任何地方以非法暴力方式表达意见,包括冲击立法会和政府总部等政治体制机关重地。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