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赞助”不过就是权钱的交易
- 金虎时评
- 2014/05/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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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
近日,新京报得到举报称,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5月19日新京报)
计生委与公安局达成“协议”,每一名超声孩子成功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后按给予公安局一定的“上户费”?如此“协议”如若真实存在,计生委与公安局之间的商业往来着实让公众再一次被惊呆。
从该县一张收据上所说的“根据县计生委与县公安局协议,每个计外对象付200元上户费”不难发现,这一种“上户费”确实在存在,但就是否真是存在着“协议”呢?笔者相信当地有关部门不会愚蠢到如此地步,用白纸黑字来将“上户费”表明,这一种费用的存在,肯定不过是口头达成协议以后大家心照不宣的存在。因此,面对着媒体的追问,当地有关部门用“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来进行解释也就见怪不怪。
其实,关于超生儿童上户公安部门收取“上户费”一说,早就已经不是为一个秘密,该县计生委副主任也已经坦诚,虽然收取“上户费”不合法,但请公安机关用上户口来卡超生户,这是收取社会抚养费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在用“上户费”给了公安好处以后,公安有动力“卡”住超生儿,而计生部门更能大幅提升征收效果,如此两全其美之事,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进行。
或许此时,关于是否真有“协议”已经不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当我们明白公安部门用权力将超生儿童上户卡住而可以换取一定的经费之时,那所谓的“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就不过是一个可笑的借口和掩饰,这样一种行为的背后,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的交易,即便用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总而言之,计生部门向警方付费卡超生落户一事,当地监管部门应当从严从细狠查细查,如若让这样一群巧立名目胡作非为之人继续存在,恐怕有损的不只是有关部门的威严,而真正削弱的是政府公信力。毕竟,当行政部门之间都开始“商业往来”之时,我们还有什么可以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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