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拟纳入城管执法范围
- 北青网
- 2016/08/2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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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滞后、不明确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也给执法人员带来很多困扰。此次住建部牵头制定的《执法办法》明确了城管执法范围、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内容。
记者昨天从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获悉,住建部牵头制定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执法办法》)8月19日至9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执法办法》确定了城管执法范围、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内容,其中“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纳入了城管执法范围。
长期以来,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滞后、不明确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也给执法人员带来很多困扰。此次住建部牵头制定的《执法办法》明确了城管执法范围、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内容。
在城管执法范围方面,《执法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除了拥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外,还包括在环保、工商、交通、水务和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是,《执法办法》拟规定“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纳入城管执法范围。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纠纷甚至暴力对抗事件屡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执法人员、协管人员的规范管理成为一个全社会课题,每次事件后开除“临时工”的“舍卒保帅”处置也多遭诟病。
针对此问题,《执法办法》队伍建设章节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