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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县法院官微疑力挺马蓉 称发布者已被调离

  • 新京报
  • 2016/11/0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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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巨野县法院官微发布通报称,2016年10月29日,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歉意。

山东县法院官微疑力挺马蓉 称发布者已被调离.jpg

10月29日,山东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其官微评论王宝强离婚案,因疑似力挺马蓉遭网友批评。巨野法院通报称,已对发布微博的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调岗。

10月29日下午2时许,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文称:“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目前,微博已删。

菏泽巨野县法院官微31日下午5时许发布通报称,2016年10月29日,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歉意。经查,该不当言论系因微博管理人员未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所致。经研究,决定对发布该不当言论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记者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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