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若现大规模侮辱行为 国歌法可设追溯期
- 大公报
- 2017/11/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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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日表示,若在《国歌法》本地立法前,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行为,立法会有权在《国歌法》订明可以追溯。
图:梁爱诗表示,若在《国歌法》本地立法前,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行为,立法会有权在《国歌法》订明可以追溯/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她又认为,毋须就《国歌法》以白纸草案形式咨询公众。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亦表明,《国歌法》本地立法期间会吸纳市民意见,强调非每个议案都需公众咨询。另外亦有多名本港知名人士支持《国歌法》本地立法,相信可在尊重国家尊严与表达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毋须白纸草案咨询公众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后,本港上周四再发生球迷嘘国歌事件。梁爱诗昨日出席活动后被问及有关《国歌法》本地立法是否会设追溯期的问题,她表明:“通常我们的刑法是没有追溯力,但以前亦都有这样的例子,不希望有人在草案提交至草案通过期间,做一些违法行为,当然要视乎影响有多大。行为会影响社会的话,我相信立法会有权加一句,法例可于何时前,即立法之前可以生效。”梁爱诗又认为,毋须就《国歌法》以白纸草案形式咨询公众。
张建宗表明,现时并非每一个议案都需要公众咨询,当局在《国歌法》本地立法过程当中,一定会吸纳市民意见,立法会亦会举办公听会,所有市民都有权去表达诉求,无必要执着于咨询的字眼。
杨鸣章:唱国歌是自然的事
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杨鸣章直言,作为国民,唱国歌是自然的事,不用将事情看得太过紧张,亦相信不会有香港人否认自己是中国人,若有人坚持不唱国歌,反而是“违反社会常态。”他说,回归后,已有不少天主教学校教唱国歌,学生在升旗礼时亦会起立。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国歌法》已经是香港法律一部分,虽然暂未有本地立法,但“不代表不应该尊重这条法例,特别是这条法例的背景精神。”他引述外界一些反对的例子,如在上洗手间、吃饭、驾车之时,听到国歌奏起就要肃立,认为并无事实根据,只是“夸张推测”,不符合《国歌法》,用这些例子反对既“不公平”也“不理性”。他强调,“尊重国家尊严与香港表达自由之间,划出适当平衡,是必要的。”他相信《国歌法》可找到平衡点。
行政会议成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愈早愈好,不希望审议时有议员进行“拉布”。对于嘘国歌事件,他认为,是由于本港国民教育做得不够好,作为中国人要发自内心尊重国歌,希望市民有更多相关认识。(记者 文轩)
短评:慎防利用球迷挑起政治事端
上周,《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在港进行的首场国际足球友谊赛上,继续有球迷嘘国歌,由于仍未进行本地立法,相关行为目前未受法律约束,却让足总或再次面对亚洲足协的处罚,日后的国际赛随时要闭门作赛,兼遭亚洲足协罚款。直接受到伤害的,不仅是爱港队的球迷不能入场为港队打气,港队亦失去主场球迷支持之利。
少数球迷的不文明、不尊重国歌行为,根本不是为了支持港队,只是利用电视直播体育赛事的机会,散播“港独”及分离主义意识。
国歌代表国家,即使是欧美国家也不会有人嘘国歌。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杨鸣章昨日指出,作为国民唱国歌是自然的事,若有人坚持不唱国歌,反而是违反社会常态。
正正是如此常态的事情,《国歌法》本地立法竟然引起反对派这样、那样的担心,提出千奇百怪的假设性行为,质疑《国歌法》执行的可行性。说白了,根本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若非有人心中有鬼,企图及意图利用奏唱国歌场合,宣扬分离及“港独”意识,又何须惧怕《国歌法》本地立法?
《国歌法》本地立法的过程,必然出现某些人利用各种藉口,拖延立法。社会上仍会有人趁立法前的“真空”期,继续他们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但这都无碍《国歌法》最终在港立法。
《国歌法》本地立法过程如同一面照妖镜,对《国歌法》本地立法的态度,显示出某些人称自己是中国人,声称认同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辖下的特别行政区,实际却阳奉阴违,讲一套,做一套。《国歌法》本地立法,好戏还在后头,是人是鬼,趁此机会可看出其真面目。蔡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