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候选名单今公布 法律追究涉虚假声明
- 大公网
- 2017/12/1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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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将于今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公布新一届代表的候选人名单。《大公报》近日揭发参选的七名鸠呜团成员有明显违反选举声明的言行,包括公然播“独”,及极力反对“一地两检”和《国歌法》本地立法等。
图:港区人大代表选举主席团今日将召开第二次会议/资料图片
多名主席团成员一致表示,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声明,该参选人将不能列入候选人名单,并会被追究涉及作出虚假声明的法律责任。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新增规定,参选人要声明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大公报》揭鸠呜团涉虚假声明
近日揭发,旺角鸠呜团核心钱宝芬及活跃成员顾步青、胡健华、叶庆祥、张德荣、袁月卿、何淑如七人报名参选人大代表时,签署了上述规定中的声明,惟“鸠呜团”支持“港独”激进行为以及反共、反中央等言行已明显违反声明内容,涉及虚假声明。
全国政协常委、主席团新闻发言人刘汉铨表示,将详细审视参选人的资格,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声明,经过审查核实,将不能列入候选人名单。至于“鸠呜团”成员及部分反对派参选人,虽签署了声明,但言行不一,实际上却做出各种反对行径,刘汉铨强调,港区人大代表的参选资格为“双效忠”及“双拥护”,有关规定属庄严的承诺,绝非口轻轻说了算,又或口头上敷衍答应。
多名主席团成员指出,违反声明者将不被列入候选人名单。全国政协常委陈永棋指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参选资格已清晰列明,参选人一旦签署声明,就必须遵守,主席团亦会对每一名参选者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有任何涉及不认同香港主权属于中国,如“港独”、自决、城邦论等言行,都会视作违背声明,从而被取消资格,具体情况则会在会议上作出决定。
签声明非护身符 违宪即DQ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杨耀忠表示,每名参选人必须言行一致,签署声明并不能成为其“护身符”,主席团会根据其过去的公开言行判断其是否符合参选资格,例如曾宣扬“港独”,或有违背宪法和基本法的行为,则必然要被取消资格。
民建联会务顾问陈监林指出,人大代表选举是一件极为庄严之事,既签署声明,便等同于向全国人民许下承诺,主席团的责任也正是在确保参选人履行其承诺,绝不容许任何人蒙混过关,若发现有言行不一者,便会当即取消其资格,更会追究其作虚假声明的法律责任。他补充说,即便是在当选后做出宣扬“港独”、对抗中央等违反声明的行为,其代表资格亦同样会被取消。(记者 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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