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今开幕 审议修宪建议
- 大公网
- 2018/01/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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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至19日,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全会将专门讨论修宪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修改稿,围绕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就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达成党内共识,最终将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然后进入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本月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指出,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历史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曾经由宪法修改程序,被写入中国宪法。实践也进一步证明,这些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在“入宪”后,确实在更广层面对国家发展发挥了更大作用。
修宪程序远较普通法严格
作为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法制的基础和核心,因此修改宪法必须考虑宪法的稳定性和程序的严格性。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此外,修改宪法亦需按照特别的程序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要严格得多。中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2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曾强调,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对大公报指出,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指的是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他认为,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执政党对中国发展新的歷史方位的科学判断,今后将从新的歷史起点和时代条件出发谋划发展,开创新局面;第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表述,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誌,也是中国制定各方面政策的重要依据;第三,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记者 张宝峰、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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