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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本地立法 聂德权指法例针对故意挑战国歌者

  • 香港卫视
  • 2018/03/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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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就《国歌法》展开本地立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国歌法》主要针对存心挑战国歌的人,几乎与一般市民无关,认为只要尊重国歌,不需要担心误堕法网。

《国歌法》草案列明,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被定罪,最高可监禁三年及罚款五万元。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24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指,立法后执法机关亦要搜集足够证据,加上经法庭审讯才能定罪,认为《国歌法》不是洪水猛兽,只是本港履行宪制责任,将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在本地立法,禁止公开故意侮辱国歌行为。聂德权强调,法例主要是针对故意挑战国歌的人。聂德权指,市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并非没有限制,表达也有很多种方式,不应以侮辱国歌及利用国歌恶搞或二次创作,作为表达方式。他又指,《国歌法》的刑责是参考《国旗法》及《国徽法》,会充分反映全国性法律的原意,同时照顾本港普通法制度。《国歌法》草案条文列明中、小学须教唱国歌,聂德权说现时中小学已有教国歌,学校可以按现有机制处理。另外,聂德权称,由现在开始直到暑假前提交立法会首读之前,都会了解公众意见,立法会稍后举行公听会,还会进行公众咨询,兼顾不同方面意见。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孙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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