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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操纵卖淫案:赌王侄子判监13月

  • 香港商报
  • 2016/03/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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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回归以来最大一宗操纵卖淫案昨日宣判,澳门初级法院判处6名被告操纵卖淫罪名成立,刑期由5个月至2年5个月。其中第一被告何猷伦被判刑1年1个月;他与4名被告因被羁押时间均已超过刑期,当庭获准离开。

        法官在宣判时指,卖淫活动1995年已经在葡京酒店出现,活动具有规律和纪律。赌王侄子、第一被告何猷伦是葡京酒店的行政董事和最高决策人,容许卖淫活动在酒店发生有直接过错,因此判处操纵卖淫罪名成立,刑期1年1个月。

        羁押超过刑期当庭获释

        第2被告王巧遇被判2年5个月,第3被告酒店总经理伦国强及第4被告保安经理被判5个月,第5和第6被告被判7个月。除第2被告外,其余5名被告因被扣押时间均超过刑期,当庭获释。

        澳门司法警察局去年1月10日侦破一宗特大操纵卖淫案,抓获粤港澳三地嫌犯6人;涉案人员多达96人,其中95人来自内地,1人来自越南。

        据调查,何猷伦伙同该酒店的管理人员和职员组成操纵卖淫集团。自2013年起,将该酒店近百个房间长期包租给涉案女子。证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1月,至少有2400名涉案女子在该酒店客房登记,估计这一犯罪集团的收入已超过4亿澳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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