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86受理点办港居民居住证 20个工作日可领取
- 大公网
- 2018/08/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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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6日晚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广东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广东将在全省21个地级市共设386个受理点,其中深圳、广州、珠海、东莞分别有21个、15个、30个、34个点,港人亦可登入“平安南粤网”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受理点等详细信息。
广东省公安厅指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如需办理业务,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居住证相片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省内各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