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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抢孩子案件”细节公布:涉案人员认错误抢

  • 香港卫视
  • 2018/10/0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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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某商场发生抢孩子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针对当事人在网络中质疑公安机关处理过轻并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6日对公众关切问题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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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丰台分局查明,李某因其子与儿媳张某某感情不和,其儿媳拒绝李某见其14个月大的孙子,双方自2017年7月孩子出生后,就曾因李某想带孩子回老家抚养等原因而产生纠纷,之后李某就没有见过儿媳和孩子。期间,双方曾屡次发生矛盾,多次在北京报警求助。2018年6月18日,李某儿媳张某某到李某儿子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办案民警调取的民事判决书,2018年8月21日,当地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办案民警介绍,因一直见不到孙子,李某多次向朋友沙某某、高某某、运某某等人诉说以上情况。沙某某等同情李某的遭遇,愿意为李某帮忙找其儿媳要回孩子提供帮助。此次,李某与暂住在燕郊的沙某某及家住天津的高某某、运某某等,相约于10月2日来到李某的儿媳所居住的丰台区角门东里某小区,准备讨要孩子。后因将女事主错认为李某儿媳,而发生“抢孩子”事件。

依据调查情况,2018年10月3日,丰台分局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李某、沙某某、运某某、高某某等4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因对公安机关工作有异议,2018年10月4日,事主张某的爱人到丰台分局提请复议,分局已经受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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