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 香港卫视
- 2018/10/1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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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文件分为七大部分,共29条,内容涉及旅游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和10个面向外商重点开放的领域。
《方案》指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相关土地、海域开发利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用海的有关要求。涉及无居民海岛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方案》以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为基础,明确了海南自贸试验区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并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
《方案》提出,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着提高,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打好坚实基础。
《方案》还提到,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开放通道。提升国际航运能力和提升高端旅游服务能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度。为在自贸试验区工作和创业的外国人才提供出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