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澄清:UGL案无足够证据提控梁振英
- 香港卫视
- 2018/12/1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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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媒体揭发至今4年的“梁振英UGL案”及其后衍生的“浩鼎门”事件,香港律政司12日决定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及立法会议员周浩鼎。
律政司发表声明表示,现有证据显示,于2011年底戴德梁行董事梁振英就UGL收购戴德梁行进行谈判时,与UGL签订协议,收取400万英镑,以“不作竞争、不作挖角”。部分款项是在梁振英担任行政长官时收取,但由于证据未能确立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这些款项,或该行为属于《防止贿赂条例》所针对代理人接受利益的罪行,律政司认为没有合理机会就有关梁振英贪污控罪达至定罪。
至于梁振英及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被指干预立法会UGL事件专责委员会的调查,律政司也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种行为足以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廉政公署12日下午发表声明表示,就梁振英及周浩鼎被指称涉嫌触犯贪污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的投诉完成调查,并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已将调查结果,呈交负责监察廉署调查工作的独立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审议。
周浩鼎在个人社交网站回应表示,尊重廉署和律政司就事件所作的调查,以及依法独立作出的专业决定,希望事件告一段落。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