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高铁“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
- 香港文汇网
- 2018/12/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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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今日(13日)颁布裁决,裁定高铁西九龙站“一地两检”安排符合基本法。法官周家明强调,按照国家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本身就是宪法的凭证。虽然“一地两检”的决定于形式上并非释法,但其法律效力实质上等同释法。
周家明表示,基本法第67(1)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决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亦可透过颁布决议的方式,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监督功能,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宣布“一地两检”安排合宪,对香港法院及内地政府机关具约束力。
周家明又指,本案关键不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透过何种方式处理“一地两检”争议,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颁布决定的法律权力。按照国家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本身就是宪法的凭证,虽然“一地两检”的决定于形式上并非释法,但法律效力实质上等同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