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应尽快建立与外商投资法相配套的审裁机制
- 香港卫视
- 2019/03/10 17:59
-
收藏
-
42.2万
本次两会上,外商投资法草案的审议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表示,外商投资法意义重大,会促使更多的外商来我国投资。
陈曼琪表示,由于《外商投资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 政府必须尽快建立或完善投诉审裁的组织、程序及所根据的法律,强化调解的作用,亦需完善国家行政法的内容及规则,加强对投诉审裁组织人员的管理、培训、法治意识及完善有关投诉审裁、上诉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公布机制。
为了落实及在法律上充分反映港澳在“一国两制”下特殊内资的定位,陈曼琪提出了相关建议。她表示,在"外资三法" 废止后的五年过渡期内,应考虑订立《港澳投资管理办法》,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根据草案第十八条遵守港澳更优惠法规及政策。 若有政府部门违反该管理办法,港澳商便可循投诉、调解、上诉机制及在法院直接提出行政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权,延续CEPA内容, 强化CEPA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