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月1日起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 香港卫视
- 2019/04/0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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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方案》明确,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方案》提出,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方案》还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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