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过去三日共拘捕157人 涉刑毁、袭警及非法集结等
- 香港卫视
- 2019/09/09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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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在9日下午召开的例行记者会上公布,过去三日共拘捕157人,年龄介乎14至63岁,涉刑事毁坏、袭警、非法集结、违反禁制令等。
香港警方公布,星期五至9日凌晨的示威活动中,共有125男32女被捕,年龄介乎14至63岁,涉及刑事毁坏、阻差办公、袭警、非法集结等,其中5男1女已被起诉。
警方表示,过去3日,除了星期六外,警方在驱散行动中,共使用31枚催泪弹、19发橡胶子弹、32发布袋弹及1发海棉弹,另外共有12名警员受伤。
警方澄清:因昨日铜锣湾站遭示威者掷杂物 才投掷催泪弹驱散
对于有人指控警方无原因下使用催泪弹,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回应称,当时警方人员在有关出口,被人“由上向下”投掷石头及垃圾桶等杂物攻击,警方要用相应武力驱散及清除前方威胁,为了制造安全距离,于是朝着有示威者离开的方向,投掷催泪弹。
警方:别有用心者穿反光衣 试图掩护他人及袭警
另外,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有传媒工作者在警方作出拘捕时,会走到很接近被捕人或警方的位置。
谢振中还称,部分别有用心、穿着反光背心的人混入记者人群,做一些不是一般采访人士所作的行为,而是作出掩护甚至攻击警员,前线警员在无法实时辨认身分情况下,适当时要作出措施,确保能够保持适当距离。
此外,对于有示威者称,自己只是留在暴力冲突现场叫嚣,并无主动参与事件,并无犯法。江永祥表示,按法律定义,在一个暴动现场中,集结在现场的人士已有机会干犯暴动罪,他的衣着、装备或者出现在现场的解释会被考虑,但对往后是否会被定性曾参与暴动,无绝对关系。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