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建议派人押解陈同佳 香港政府:跨境执法不能接受
- 香港卫视
- 2019/10/23 13:28
-
收藏
-
45.9万
在台湾涉杀害女友潘晓颖的疑犯陈同佳,因洗黑钱案被判囚,10月23日上午出狱,向潘晓颖家人鞠躬致歉。对于台湾当局10月22日表示希望派员来香港,将陈同佳押解到台湾,香港特区政府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10月23日,陈同佳出狱后见记者。
陈同佳10月23日上午出狱,在壁屋惩教所门外见记者,他向被害女朋友潘晓颖的家人说“对不起”,期间又鞠躬致歉。
对于台湾当局表示,希望派员来香港,将出狱后的陈同佳押解到台湾,香港特区政府回应指,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同佳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香港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同佳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陈案,纯属借口,与自愿自首无关。
对于台方强调港方可以处理陈姓疑犯的案件,香港特区政府表示,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任意要求检察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港府还称,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
另外,就有看法指香港有权处理台湾杀人案,律政司发出声明指,香港一直沿用普通法,香港是奉行“属地原则”,一般只会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香港境内,才会有司法管辖权。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台湾派员到境外进行强制执法,是相当霸道做法,突显台方缺乏法律最基本知识及对法治意识薄弱。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