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律政司须上诉
- 香港卫视
- 2019/11/1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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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多月的动荡,已经对香港造成了重大伤害,昨日(18日),香港高院又裁定《禁蒙面规例》违宪。对此,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19日表示,香港律政司司长有必要对高院裁定一事进行上诉,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对《基本法》行使绝对解释权。
陈曼琪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取行政为主导,行政和立法互相制衡及互相合作,司法独立的体制。香港特区政府从来不是实行三权分立的体制。
陈曼琪指出,根据《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依法有效,但不得与《基本法》第一条有关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有所抵触。她强调,意见和发表的自由、集会和结社的权利是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
陈曼琪还表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所提述的危害公安的情况及紧急情况的定义及适用性,是国家安全及“一国两制”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有必要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的《禁蒙面规例》违宪一事上诉。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可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对《基本法》行使绝对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