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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冻结银行存款应明确具体数额

  • 香港卫视
  • 2020/01/0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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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数额。另外,严禁法院超标查封和乱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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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针对实践中有的法院存在的超标查封和乱查封问题,首先,在《意见》中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查封、乱查封现象,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其次,规定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意见》还规定,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权额为限,计算出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在计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严格禁止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另外,最高法也确立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主要目的是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范和解决质押股票超标冻结问题。一直以来,对于超标查封和冻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也是坚决的。在接下来一个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对该问题的监督和整治力度。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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