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中联办是中央在香港设立机构 有权责就重大事项表达意见
- 香港卫视
- 2020/04/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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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19日凌晨发新闻稿指,中联办是中央在香港设立的机构,而不是基本法第22条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设立的机构。港府18日亦表示,中联办有权利与责任就重大事项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
港府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查询关于中央政府在港设立的机构时表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22条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
港府18日亦回应了港澳办及中联办近日关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运作的言论,指中联办获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有权力和责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政治体制的正常运作、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项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
发言人强调,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经过半年、15次会议仍未能选出主席,港澳办和中联办对此表达关注和提出意见,无论从宪制、管治和操作层面来说都是理所当然,完全符合在“一国两制”下的宪制秩序,并非干预香港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