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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头目”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将于7月再审

  • 香港卫视
  • 2020/06/1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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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刚刚,在爱港团体和市民的一片声讨声中,黎智英走出法庭,飞快跑上车,溜了。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有关案件今天下午2时30分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提讯。经过审讯,裁判官最终押后案件至7月15日再审,控方指黎智英等被告有潜逃风险,曾要求各被告遵守更严苛保释条件,即不得离港、每周两次到警署报到及交出旅游证件,最终各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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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离开法院。

 

今天,黎智英被拍到先返回位于将军澳的“壹传媒”。而在一早,“壹传媒”外就有不少民众手持标语斥责黎智英为“卖国贼”和“祸港汉奸”,要求其“快入狱”。 下午1时20分左右,被告之一李柱铭和议员陈淑庄率先到庭,同为被告的李卓人、梁耀忠、吴霭仪、何俊仁、梁国雄和陈皓桓其后也陆续抵达法院。而多个爱港团体的约40名成员早已到达法院外,警方随即划出示威区供现场人士停留。

随后,爱港团体举起横幅,声讨黎智英为“汉奸走狗”,又声讨他是过去一年反修例示威的“黑暴黑手”。期间,多名案件被控人员到达法院,现场爱港团体继续高呼“卖国贼”、“打倒汉奸黎智英”等口号。见到此情景,黎智英乘坐的私家车一度驶过法院,但未在法院门外下车。而后,戴上黑口罩、白丝带的他自行快步走进法院。

黎智英在去年的“修例风波”中,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并煽惑他人参与香港终审法院外的未经批准集结。他还与李卓人及杨森同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控罪指3人于去年8月31日,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香港《公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下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定性属未经批准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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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手持标语怒斥黎智英。

 

此前,黎智英至少有三次企图“跑路”失败。12日,黎智英曾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离港赴美,结果法官拒绝其申请。更早前,黎智英曾于5月两次提出申请,希望法官批准他在保释期间离港,结果失败。在5月5日首次提堂时,黎智英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增加至原来的25倍,即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同样被拒绝。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黎智英拟在敏感时刻提出更改保释条件,难免令人怀疑他有弃保潜逃之意。

媒体注意到,除黎智英之外,还有14名“泛民”人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告包括多名民主党成员,如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及单仲偕;另包括多名现任及前任立法会议员,包括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此外还包括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以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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