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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 国安案并非必然交香港审讯

  • 香港卫视
  • 2020/07/0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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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5日表示,国家安全从来都是中央的事权,并非地方的事权,因此中央将涉及国家安全的多数案件交由香港审讯并非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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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资料图)

 

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5日举办“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研讨会”,谭惠珠在会上表示,国家安全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别,国家安全从来都是中央的事权,并非地方的事权,因此中央将涉及国家安全的绝大多数案件交由香港审讯并非理所当然,如果中央拒绝让香港审理,在法理上也完全说得通。

谭惠珠表示,现时香港能够有案件管辖,是由于中央尊重“两制”,希望市民不要随意称香港高度自治“被侵蚀”。

对于有人认为“国安立法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应由香港自行立法”,谭惠珠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出现在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代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的范围内,也不代表中央将权力交予香港便算,即权力永远在中央的手中。

她指,香港回归23年都未能为基本法二十三条完成本地立法,令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成为法制内的空洞,更有人趁机做“自决”、“独立”及“光复”等一系列不符合“一国两制”的事情。

谭惠珠认为,现时加入了香港国安法的基本法是完全及完整的。她指,香港国安法能够拨乱反正,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效“抓手”,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及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重要意义。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林琼 网络编辑: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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