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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修订“传媒代表”定义无损新闻自由

  • 香港卫视
  • 2020/09/2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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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专业记者更好地开展采访工作,香港警方近日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27日表示,警方这次修订对新闻工作者的依法采访工作毫无影响,亦无损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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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资料图)

 

张建宗表示,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中的“传媒代表”定义,目的是让警队前线人员更容易清楚识别进行正常采访的记者,避免一些假借新闻采访为理由的人,鱼目混珠混入人群,刻意阻碍警方的行动,增添警方执法的困难。同时,亦有助警方在可行情况下,让传媒代表进入一般不容许传媒进入的封锁区内,为他们安排特别位置作采访。修订《警察通例》后,记者将一如既往,可以在公众地方自由采访。

张建宗指出,事实上,警方在不影响行动效率的情况下,会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为协助传媒采访,警队传媒联络队已扩大编制至超过300人,务求在大型公众活动中能派遣足够队员,在现场协助传媒。

张建宗强调,本届特区政府自上任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新闻自由,并与传媒密切沟通。其中一个重要的例子,是政府在本届任期开始时,迅速检讨网媒采访安排,并由2017年9月19日起,容许合资格的纯网上运作媒体进场采访政府记者会及传媒活动。

《警察通例》经修订后,“传媒代表”是指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传媒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

目前“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共有206个登记用户,包括本港和国际传媒,当中纯网媒就有超过30间,涵盖面相当广泛。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郑学国 网络编辑: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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