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3月召开 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
- 香港卫视
- 2020/12/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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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五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并通过刑法修正案,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
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另外,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12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16周岁犯罪承担刑责。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此外,会议亦决定任命商务部党组书记王文涛为商务部部长,并任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陈小江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唐仁健为农业农村部部长。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孙朝晖 网络编辑: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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