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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副会长行贿案重审 获刑2年半

  • 香港卫视
  • 2021/01/1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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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8日就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涉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一案进行二审重审判决,李在镕因行贿等罪名获刑2年6个月,当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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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资料图)

 

法院裁定,李在镕请托时任总统朴槿惠和其亲信崔顺实帮助其继承经营权并提供86.8亿韩元贿赂的行贿罪成立。法院认定,被告人应朴槿惠的要求积极行贿,暗示希望朴槿惠行使总统权限帮助其继承经营权。法院还认定,三星守法监视委员会活动缺乏实效,不宜作为量刑的参考要素。

该案于2017年2月一审,当时法院认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贿罪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则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的判决。

2019年8月,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二审法院对李在镕的判决,将该案发回二审法院重审。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郑学国 网络编辑: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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