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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首案判刑 唐英杰囚九年

  • 香港卫视
  • 2021/07/3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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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违反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被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均罪成,三名指定法官30日宣布,就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判囚六年半,恐怖活动罪判囚八年,总刑期入狱九年,驾驶执照停牌10年。

唐英杰2.jpg

唐英杰

法官裁决时表示,唐英杰展示相关旗帜,有意图将分裂国家的意思传递给其他人,有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同时,他冲向警方,是刻意挑战代表香港法治的警察,行为涉及严重暴力,是危险活动,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给社会带来严重伤害,其有关行为是想威吓公众,以达到政治目的。

法官强调,唐英杰故意选择在7月1日回归纪念日及国安法首天生效日犯法,明显是刻意挑战法律与秩序,案情属于情节严重。任何人分裂国家,或者进行任何破坏国家统一的行动,或引致他人作出相同的行为,一律都要受到适当的惩罚,惩罚必须具阻吓力。

该案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之后,香港首宗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刑期合理,挑战国家领土完整的行为比暴动罪更严重,法庭希望刑期有足够阻吓作用,令社会恢复平稳亦有道理。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对唐英杰案判刑表示欢迎,称要详细研究判词,之后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官媒《环球时报》亦发表社评文章称,审判结果表明,香港国安法是有效的,其生命力在于执行。

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电单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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