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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非法集结游行案 梁国雄等7人被判监

  • 香港卫视
  • 2021/09/0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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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组织参与2019年10月20日九龙非法集结游行案,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7人,被控煽惑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他们早前认罪,今日(1日)上午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11至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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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资料图)

 

陈皓桓、梁国雄、何俊仁被判监16个月,何秀兰、黄浩铭被判监14个月,杨森被判监11个月,吴文远被判监12个月。


7名被告分别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被控前年10月19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除何俊仁外,其余6人同被控前年10月20日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


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杨森和吴文远早前已因“8·18”、“8·31”及“10·1”三案被判囚, 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本案刑期同期执行。陈皓桓2案共判囚18个月、梁国雄3案共判囚22个月、何秀兰3案共判囚14个月、何俊仁2案共判囚18个月、杨森2案共判囚14个月、吴文远2案共判囚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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