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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恐吓记者案提上诉,法院今审理并押后裁决

  • 香港卫视
  • 2021/10/2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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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港头目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一次非法集会上,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恐吓一名男记者,法庭此前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最终仍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香港律政司之后入禀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今日(29日)开庭处理这宗上诉,由法官陈庆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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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资料图)

 

律政司一方认为,黎智英案发时说“我实会搵人搞X你”,结合脉络和整体环境去理解,“搞”没有歧义,明显威胁要伤害对方,又指记者在公众活动中7、8米距离外拍摄实属平常,如黎智英欲避免,应离开活动甚至躲进浴室。今日,法官陈庆伟终押后裁决。


律政司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林芷莹指原审裁判官钟明新犯错,黎智英案发时说“我实会搵人搞X你”,而原审裁判官钟明新误解了“搞”的字义及其出言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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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嫌恐吓记者(资料图)

  

林芷莹解释字义应结合脉络和整体环境去理解,案发时“搞”没有歧义,并不含糊,明显威胁要伤害对方。黎智英在录影会面时曾解释被对方跟踪骚扰故留意到对方,“搞”可解作透过律师申请禁制令、报警求助等不同意思,林芷莹指出正反映到黎智英知道“搞”可解作人身伤害,应基于来龙去脉判断语意。


林芷莹认为,原审裁判官钟明新裁决时忽略了上述事实,缺乏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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