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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 香港卫视
  • 2022/12/2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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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9日发表重要文章,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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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中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中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中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中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习近平强调,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文章指出,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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