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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释法 法工委:释法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 香港卫视
  • 2022/12/3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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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30日通过了关于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释法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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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30日闭幕,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说明,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属于国安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没有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安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而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全国人大法工委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跟《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追溯至法律施行之日。法工委表示,释法是从国家层面,解决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息纷止争,可以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有关释法内容已成为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工委又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次释法,有利于厘清有关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及时妥善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对香港居民依法正确行使选择律师的权利,对香港依法正确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将带来正面的、积极的效果,不存在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问题。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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