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国制裁法正式施行 人大法工委:反击西方霸权
- 香港卫视
- 2021/06/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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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0日通过备受关注的《反外国制裁法》,国家主席习近平随后签署主席令,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称,这是反击某些西方国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
《反外国制裁法》明确规定,外国国家对中国进行遏制、打压,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国内政的,中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反制对象除了个人和组织外,还可以包括他们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组织的高层人员和个人任高层的组织等。
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证、不准入境,甚至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财产,或禁止中国境内组织或个人与反制对象合作;亦列明中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反制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某些西方国家和组织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议题和借口,干扰中国内政并实施所谓“制裁”,这些 “单边制裁”不管以什么名义、什么借口,都是非法的,都是霸凌行径的表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较短时间里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这是反击某些西方国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新法为中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同时不需要担心该法会影响到中国和其他国家关系。
参与法案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该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属反制的法例,令外国欺负中国时,有反击措施,并讲清楚反击的正式安排,非常支持今次的立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形容法案是反制干预的法律武器,认为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姜晓 网络编辑: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