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特赦案件坚决杜绝造假
- 人民日报
- 2015/09/0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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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视频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深刻认识特赦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审理特赦案件。
周强强调,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实体条件,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每一份特赦裁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凡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一个不能少,凡不符合特赦条件的坚决不予特赦,一个不能多。要严格遵循特赦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受理和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务必做到严谨规范。所有特赦裁判文书都要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服刑较为集中的特赦罪犯要采取集中宣告送达的方式,扩大特赦裁定的影响。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总体时间要求,集中人员力量,依法快速审理、快速裁定,严格保障审理质量和特赦工作整体进程。(记者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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