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叫嚣辱骂法官 港独“骑劫”法庭
- 大公网
- 2015/07/3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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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本土派分子昨聚集在屯门法院大楼外,“声援”囚车内袭警罪成的四男女/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港独”分子继今年初以反水货客为名,多次发动所谓“光复行动”后,昨日又趁屯门裁判法院审理四人在元朗反水客事件中袭警及阻差办公罪名成立、准备判刑的案件时,到法庭“踩场”搞事。这批搞事分子不但在法庭大楼外示威抗议,更在法庭大楼内,公然两度辱骂审理本案的裁判官为“狗官”、“可耻”等,目无法纪地在法庭大楼内拍照,甚至围堵法庭,扬言只准《苹果日报》记者入内,大有骑劫法庭之势。
屯门裁判法院昨日审理两宗涉及今年三月元朗反水客事件中的袭警及阻差办公案件,当中在下午审理的案件,涉及四名男女被告,包括一名14岁男学生、男被告邝振?、潘子行及女被告吴丽英,四人早前分别被裁定袭警及阻差办公共四项罪名成立(详见另稿),原定昨日听取判刑。本周二(28日),有人在社交平台煽动被告的支持者,于昨日早上到屯门裁判法院进行声援行动。
打开法庭大门骂“狗官”
40多人昨天响应声援号召,虽然案件安排在下午二时半才开庭,但他们于早上九时已抵达屯门裁判法院。他们先在法庭大楼外以大声公高叫口号,并高举黄伞及写有“支持吴丽英”的标语。他们又针对女被告吴丽英的控罪,反问“软绵绵?胸部点袭击人呢”。声援人士的行为惹来很多途人不满。
随后,十几名滋事者涌入法庭大楼内,在大楼内的等待大堂叫嚣,有人更打开法庭两道大门的第一道门,向着庭内喝骂裁判官“狗官”,行为极之令人反感。在庭内的暂委裁判官陈碧桥,当时已就54岁无业汉阮金正袭警罪成判入狱四个月,并正审理其他案件,陈官闻言,直指涉事者可能触犯藐视法庭罪,要求庭警将叫嚣人士带上法庭,惟庭警到场后,没有人承认自己曾经叫嚣。
下午二时左右,声援的示威者增至约70人,包括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陈伟业、梁国雄,另有数名身穿“本土民主前线”蓝色上衣的男女。陈伟业与梁国雄离开后,示威者“你推我挤”地涌入法庭,当中有人无视法例,在法庭大楼内的等待大堂拍照,情况混乱。
示威者更阻挠公众人士进出法庭,由于法庭内的旁听席已坐满人,大门通道也站满人,有记者向站在通道上的示威者表明身份,需进入法庭采访,示威者竟然要求记者报上所属报馆名称,更扬言只会让路给《苹果日报》记者进庭,有记者表明身份,结果被示威者指骂,称不满该报立场,叫他离开。
向辩方人员大献殷勤
一名已进入法庭的律师助理,想在开庭前先饮水及到洗手间,被示威者质问是控方抑或辩方代表,扬言若是控方代表,便绝不放行,该名律师助理称是辩方代表,示威者即“变脸”,大献殷勤,为该助理买水。
审讯期间,有未能进入法庭的示威者在庭外大叫,企图扰乱庭内运作。当裁判官宣布押后案件至今日宣判时,示威者在法庭门口又再辱骂裁判官为“狗官”、“可耻”。
袭警四男女今判刑
四男女在三月一日元朗反水客行动中袭警,案件原定在昨日判刑,但暂委裁判官陈碧桥听取辩方求情后,认为量刑需时,决定将案件押后至今日宣判。四被告继续还押。
本案被告分别为14岁男学生、20岁男被告邝振?、30岁女被告吴丽英、22岁男被告潘子行。四人分别被控在元朗寿富街与桥乐坊交界袭警及阻差办公四项罪名。四被告在本月16日被裁定各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14岁男学生从小品学兼优,认为被告年少,一时冲动才用肩膀撞了警员,希望法庭判处感化令或罚款。而被告邝振?阻碍警员接触其女友吴丽英,是一时冲动的行为,非有预谋。如法庭认为判处被告感化令,不足反映案情严重,邝愿意进入更生中心。
至于被告吴丽英有良好背景,本案属初犯,而裁判官指当日被告以胸袭警,受袭警员无大伤势,事件无影响警方声誉。论案情严重性,被告不应被判多于13日的刑期。而辩方为被告潘子行呈上多封求情书,但辩方未有公开信中内容。辩方称,被告当日只是路过现场,非有预谋参与示威行动,而被告只是初犯,希望法庭判处被告感化令、罚款、缓刑。
案情指,2014年3月1日,14岁男生、邝振?及吴丽英于元朗寿富街与桥乐坊交界冲出马路,警方阻止三名被告时,14岁男生用右膊头撞总督察陈嘉宝。当陈嘉宝拘捕男生时,被告邝振?介入,阻止陈嘉宝行动。之后,邝振?的女友吴丽英用胸口撞向陈嘉宝,并指称遭陈非礼。混乱期间,有不知名人士脚踢陈嘉宝的背部。侦缉警长孔国基前往想拘捕该不知名人士时,潘子行介入事件中,令袭击者成功逃走。最后,各被告同被捕及被起诉。(记者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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