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青年涉袭警无罪释放
- 香港成报
- 2015/05/2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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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青年陈白山,涉于去年9月29日晚上在占中期间,在龙和道拳打警长胸部及不出示身份证而被检控。案件昨在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涉事两名警员证供不可信,而医疗报告显示,被告的伤势较被袭警员的伤势更严重,被告根本有可能被警员殴打,基于证据不足,裁定陈无罪释放,更可取回堂费500元。
被告伤势重过警员
控方案情称,被告陈白山被指在去年9月29日在金钟龙和道,上前质问警车上的警员为何没有停车熄匙,而当警员处理其投诉时,陈挥拳击中警长黄乐胸口。惟裁判官梁荣宗裁定陈没有主动向警员质问,只是路过时与友人就此作出讨论,反而讨论被一名高级督察听到,更主动上前质问陈:“我伙计休息唔得呀?”
据陈白山呈上的伤势报告,其伤势比供称受袭的警员更为严重。陈除了左眼框有瘀伤,大腿内侧亦有瘀伤,受袭警员解释是被告拒捕及反抗时发生的,但不获裁判官接纳,因被告有可能受警方袭击,被告袭警罪不成立。另一方面,虽然陈白山确是没有向警方出示身份证,但裁判官认为当时警方不是正当执法,陈没有义务出示身份证,故亦裁定陈未有按规定出示身份证脱罪。陈白山在庭外表示,不会追究被警方袭击,但会追究是否有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香港成报法庭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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