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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误导民意 普选必须依法

  • 大公网
  • 2015/05/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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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围绕政改方案的民意调查一浪接一浪。有三间大学联合进行的民调,通过片面设置问题,得出所谓民调结果显示:支持政改方案通过的民意四成多,反对通过的则有三成多,中间尚有两成人未定取向。

        当前的所谓政改争议,关键是要不要落实依法普选、要不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八.三一决定实现二○一七特首选举,是一项严肃的宪制问题而不是什么“民意战”,可以由民调结果来作出最后的决定,这是本末倒置和倒果为因的。民意要重视、民调要参考,但并非政改的决定性因素,决定政改的只能是宪制而不是其他。

        对此,“?中”发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昨日在“苹果日报”发表一篇题为《如何打破民意战僵局》的文章,就不仅是立论荒谬,而且用心是极其险恶的,其企图利用民调来混淆视听、左右民意的用心昭然若揭。

        戴耀廷在文中首先歪曲说,目前政改方案能否通过,“关键是中央是否愿意作出让步”,而中央到了最后一刻是会看香港民意变化的;因此他提出,目前“没有意见”的百分之十五民意,应该“策略性”地转为“反对”,反对的民意马上就会过半数并压倒支持者,那么,中央就会因为民意逆转而作出“谈判及妥协”,方案就有可能得到通过了。

        这真是荒天下之大谬的“奇谈”!这个戴耀廷,在“?中”一役中已尽显其奸诈本色,利用港大教席接受黎智英“黑金捐款”一事至今尚在调查中,他居然又提出什么“民意战”的“策略性转移”,企图诱使尚持中立的百分之十五民意倒过去反对者一边,如此不是“当人傻?”,就是自己白痴。

        对此,选民不仅不可以上当,而且更要及时调整取向,站到支持者一边,令到支持政改方案通过的民意大幅上升至七成或以上,如此泛民议员在强大民意面前才不得不要作出妥协,方案也才有可能在立法会得到通过。

        当前,除了必须明确普选关键因素是合宪合法而不是民意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弄清所谓民调结果的性质,包括合法性、正确性和可行性,而不能一味让“数字”说话,以至片面夸大为什么“一半对一半”的“民意战”。这是不符事实、也毫无意义的。

        事实是,民意也者,不能是非不分、立场不问,更不能一概而论。眼前,反对政改方案的民意确实存在,各项民调结果显示为百分之三十二至三十八,但这三成多的所谓民意,为什么要反对政改方案通过?他们反对人大的八.三一决定,硬要“公民提名”,有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吗?他们指两到三个特首候选人是什么“烂苹果”、“烂橙”,是什么“没得拣”、“啃唔落”,这难道是事实吗?两到三个候选人均由多名参选人中产生、由过半数提委无记名票提名,没有一定的实力、政纲和民意支持度,有可能“出闸”吗?出了闸也有把握一定能当选吗?如此又怎会都是“烂橙”、“烂苹果”、“啃唔落”?

        因此,民意重要,但有效的、有价值的、值得参考的民意必须、也只能建基于合宪合法和合情合理之上,否则也就只能是“一堆数字”而已。

        我们要正告反对派不得误导民意,支持政改与反对政改两者不在一个水平上,前者有益、有效、有建设性,后者无益、无效兼“有破坏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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