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选方案订了什么规则
- 中评社
- 2015/04/2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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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政改方案在争拗中“开牌”,2017年香港合资格选民如何选出合意特首,规则尽在这份《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报告及方案》中。
建基于《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所做的政改决定,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谘询工作,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赴立法会宣布具体政改方案。自此,引发过79日占领运动的本次政改正式进入关键的第三步: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并经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政改具体方案主要聚焦于提名委员会,提名程序,普选投票安排,亦提及行政长官不获中央任命时的处理方法。提委会方面,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维持五年任期,按照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同等比例组成,委员产生办法不变,选民基础亦大致不变,只做必须的技术性修订。
至于提名程序,港府建议分为“委员推荐(即入闸)”以及“委员提名(即出闸)”两个阶段。“入闸”阶段对提委会推荐人数设上下限。要成为参选人必须获得至少120名提委会委员联合推荐,而推荐人上限为240人,因此,可保证有5-10人“入闸”成为参选人。方案还特意建议,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
“出闸”阶段,提委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最少支持两位参选人,最多可支持全部参选人。获得提委会过半数支持且得票最高的三人便可成为候选人,若只有两人能满足条件,则产生两位候选人。若少于两人或多于三人获过半数支持,就由香港本地法例处理。
来到普选阶段则“票高者赢”。届时将会只举行一轮投票,不要求候选人获得过半数以上的有效选票。关于行政长官人选不获任命的重选安排,港府将在进行本地法例修订时,考虑如何因应中央的任命决定处理。
方案争议:白票守尾门如何?港府开牌:白票无效
政改方案列明普选建议之余,亦对社会上的争议有所回应。全国人大常委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学者陈弘毅提出“白票守尾门”方案,若在普选阶段的白票超过半数,提委会则需要重选候选人。此建议虽获港府追踪探讨,亦成为第二轮谘询中的大热话题,但建制、泛民以及北京学者均对此建议反应不正面。昨日出炉的方案中已经写明,“未经填划的选票则继续被视作无效选票处理。”
泛民关注:我要有份 港府开牌:5-10人入闸,自求出闸吧
泛民议员一直极力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政改决定中的两点,其一为候选人人数定为2-3人,其二为候选人须获提委会过半数支持。全国人大常委、香港前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接受中评社专访时曾分析道,因为在选举委员会中,泛民有机会争取其中五分之一的支持,若能有五位候选人,或者提名门槛低于五分之一,泛民便有机会竞逐。
政改方案中将提名程序分为“入闸”与“出闸”两个阶段,其中“入闸”阶段又设上下限,保证能有5-10人成为参选人。比照过去两届特首选举,泛民人选的支持率在五分之一左右,政改之后,泛民成为参选人的几率亦相当大。
至于泛民能否“出闸”成为候选人,政改方案中写到,提名委员会的运作亦应具透明度,让参选人有公平及充分的机会向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以至市民大众解释其政纲和理念。
泛民企硬:否决任何基于“831”框架的方案 港府开牌:“袋住先”留余地
到目前为止,泛民议员依旧坚持要否决政改方案,对外宣称担心若接受此次不满意的政改方案,必将永远失去争取更好的普选制度的机会,要“袋成世”。对此,港府曾三番五次强调本次政改并非终极方案。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卢文端认为,特区政府所提交的方案在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同时,亦未写明一切,仍留有商议余地,比如,方案中多处提到了“本地法例”,便是泛民可以与港府继续讨论的空间。
政改方案中多次出现“本地法例”,涉及合资格候选人的数目不符合“2-3人”规定,普选投票安排以及行政长官不获任命等情况。(记者 邓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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