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公布 符港最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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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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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政改方案公布后,特区政府问责团队即日开始落区宣传,争取市民支持政改方案 本报记者林良坚摄
备受瞩目的2017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昨日出炉。依照方案,有意参与行政长官普选的人士需要先过两关,获120名或者最多24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记名推荐即可入闸;若要出闸,参选人必须争取过半数提委支持,而每名提委最少须提名两人,最多可全部提名。经提委逐一无记名投票后,获得最高票的二至三名参选人才可进入最后的普选角逐。在由全港500万市民投票的普选中,一轮决胜负,白票将计作废票,得票最多者将荣膺香港?史上首位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强调,方案是为香港政制发展迈出最大、最坚实、最勇敢的一步;问责团队更即日落区宣传方案。学者认为,这一方案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最民主和宽松的安排;本港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亦纷纷表示热切期盼普选,促请全体立法会议员尊重民意,支持政改。
特区政府昨日公布政改方案,政改进入最关键的“第三步曲”。在人大8.31框架下,方案提出,降低现时1/8的行政长官参选门槛至1/10,即获12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记名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为容许更多人参选,每名提委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并加设现时制度中没有的入闸门槛上限为1/5,即240票,在“委员推荐”阶段容许有五至十个参选名额。政府还会为提委会设立秘书处,例如可筹办电视辩论,让参选人比拼政纲,在民望上一较高下。
提名阶段不记名投票
进入“委员会提名”阶段,每名提委可投票提名二至N人(N为全部参选人数目),获得过半数提委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二至三名参选人将正式“出闸”,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与“委员推荐”阶段不同的是,提名阶段为无记名投票,以有利于参选人可更公平地向委员争取提名。方案规定要产生两至三名候选人,消息指,如果没有参选人过到门槛、只有一名参选人,提委要再推一次;若有超过三名参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则依惯例由抽秽决定。
白票继续被视作无效
关于普选投票安排,方案建议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即只举行一轮投票,毋须要求当选人取得半数以上有效票,而未经填划的选票(白票)则继续被视作无效选票处理。
就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特区政府认为,由于社会目前对此没有任何明确共识,若贸然提出改变,只会引发更多争议,无助社会早日凝聚共识。因此,政改方案提出,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目前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另外,方案建议提委会的任期维持现时选举委员会五年任期的安排。若出现行政长官未任满五年任期的情况,方案亦建议沿用现行规定,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应为原行政长官的剩馀任期。就假如行政长官人选不获任命的重选安排,特区政府将在进行本地法例修订时,考虑如何因应中央的任命决定处理这一问题。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下午在记者会上坦言,当局提出的方案已经为行政长官普选注入“更加大的竞争性”和“民主成份”,由于提名委员的提名次数不受限制,不同政治背景的参选人,包括反对派人士成功取得提名的机会也相应提高。
普选阶段作一轮投票
至于普选阶段实施一轮投票的安排,林郑月娥昨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提问时指,政府在制订方案时已考虑多项因素,既让市民简单易明,在操作上乃切实可行。她又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前,仍有多个程序需要处理,时间表相当紧凑,因此这样的投票安排,无论从时间上和资源上考虑,都是较合适的做法。
林郑月娥称,当下的方案“让步空间不多”,认为现时不是“再讲让步或退让的时候”,而要“讲向前走”,聚焦如何透过行政长官普选方案,让香港的民主能够“跨出一大步”,让全港合资格选民能够“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又表示,如果今次通过政改,普选的行政长官会有更大政治能量推动立法会普选,但如果否决就没法估计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再次启动“政改五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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