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蒋洁敏受审 周永康案料随后开庭
- 联合早报
- 2015/04/14 11:18
-
收藏
-
12.7万
蒋洁敏被指控受中共中央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帮助他人获得油气田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与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他昨天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悔罪,对起诉书没有任何异议。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蒋洁敏贪腐案昨天开庭,他被指控受中共中央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帮助他人获得油气田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与天然气供应指标等。
蒋洁敏也被指控受贿14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08万新元),并拥有1480多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蒋洁敏昨天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悔罪,对起诉书没有任何异议。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昨早9时05分透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当天早上8时30分开庭审理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另据央视昨天晚间新闻联播播放的庭审情况,蒋洁敏身穿深蓝色薄夹克,修剪整齐的短发白发斑斑,脸色显得苍白,做最后陈述时,看着陈述书念出供词,声音清晰,语调平静。
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的起诉书,蒋洁敏被指控2004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另案处理)索取或非法收受14个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1403万9073元。
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截至2013年8月31日,蒋洁敏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1482万6174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起诉书也指他在2004年至2008年,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石油股份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期间,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媒体:获益人应是周永康儿子周滨
起诉书并未指明蒋洁敏受周永康之托,为谁提供了帮助,但据中国《财新》杂志此前的深度报道,获益人应该是周永康的儿子周滨。《财新》报道揭露,由于有蒋洁敏的批示支持,周滨倒卖油田,赚取暴利。
新华社报道,蒋洁敏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的犯罪事实是清楚、明确的,犯罪证据是真实、确凿的,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起诉书没有任何异议。我认罪悔罪,供认不讳。”
据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新闻记者、各界群众70多人旁听了庭审。
下午3时30分许,审判长、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启城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
今年60岁的蒋洁敏作为中国石油系统的主要成员,和曾长期在石油行业任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关系密切。
外界在公审之前,非常关注庭审是否会提及蒋洁敏与周永康的关系,或者使周永康涉嫌犯罪罪证率先曝光。
上个月19日和23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宣布了蒋洁敏、中共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原四川省文联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将在湖北省受审。这四人被认为是周永康的亲信或得力助手。
分析认为,中国官方会在落实与周永康案相关的涉案人的罪名后,开审周永康案。在距离提出公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蒋洁敏案开审,相信其他三人案件也会在这一两周内开审,而周永康案将在四人的案件审结后随时开审。(赵琬仪 北京特派员)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