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立法禁港独应纳入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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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1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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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谭惠珠强调,要求香港“独立”肯定是违反基本法及宪法/本报记者黄洋港
由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主办的基本法25周年法律研讨会,昨日连续第二日在城市大学举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强调,要求香港“独立”肯定是违反基本法及宪法,如果要就《反港独法》立法,可以将相关内容纳入基本法23条,但她认为,现时还不是订立《反港独法》的时候。谭惠珠亦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港独”一定错,鼓吹这种思想也是错。
在研讨会上,有与会者提问指,在23条未立法及未有《反港独法》的前提下,如果有人申请司法覆核,要求香港有权宣告“独立”,是合法还是违法。谭惠珠回应说,如果政府要进行《反港独法》,最好包含在23条之内,因为“港独”肯定违反基本法,亦违反宪法。对于如果政府一直也不立法,也不立《反港独法》,有人因此要进行司法覆核,谭惠珠认为,假如将一个违法行为进行司法覆核,法院基本上是不会受理的,而司法覆核针对是有权力的机构,申请司法覆核的前提就是权力机构犯法及申请人因此受到影响。如果政府宣布就《反港独法》立法,“就算你司法覆核,都不会有对你有利的结果,因为23条立法中,我们要为国家安全进行立法。”
行政立法关系站在“十字街头”
谭惠珠表示,香港应该就基本法23条立法,其中一条就是不能分裂国家,现在提《反港独法》不是时候,应该等政府在适当的时间进行谘询,为23条立法。谭惠珠说,虽然23条没有专门针对“港独”问题,但23条本身是保护国家安全,肯定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统一的部分,政府也应该有权立法。她续说,“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港独’一定错,鼓吹这种思想也是错,我自己是毫不?成。”
但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董立坤直指,香港近年出现“?中”及有人搞“港独”,企图颠覆政府,正是因为香港没有为基本法23条立法,才使得有些人肆无忌惮,因此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一事上刻不容缓。他说,之前有人建议将《国家安全法》纳入基本法附件内,但中央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及香港繁荣稳定,至今仍未这样做,但如果任由“港独”及反对势力发展,令香港成为动乱基地,他相信引入《国安法》会成为最后的解决方法。
此外,谭惠珠亦在研讨会上表示,香港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自香港回归以后,行政、立法关系变得紧张,加上“公民抗命”、民粹主义、本土主义,与政府抗衡。她续说,行政、立法关系犹如站在“十字街头”,质疑到底香港需要共识政治还是对立政治。
对于为何要支持提委会,谭惠珠指出,设立提委会的目的“就是要寻求政治共识,不走西方政治。行政长官要执行基本法,不能被代替,以及要坚持初衷。”她强调,任何发展也要按照以往的方法。谭惠珠表明,普选行政长官的目的就是要改善行政、立法的关系,“一定要行政长官有一个扎实的群众基础以及民意的认受,现在689票对?几万票或三十多万票的立法会议员,他们不会把行政长官放在眼内。”她强调,2017普选不单是为了顺应民意的要求,更重要是解决行政、立法被压缩的问题。(大公报记者 冯瀚林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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