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登录
 两周内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社交帐号登录

陈弘毅:反对派令市民误解基本法

  • 大公网
  • 2015/04/03 09:49
分享到:
  • 收藏
  • 12.0万

图:陈弘毅认为市民需对基本法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方能辨别是非 本报记者林少权摄

        明天就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昨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基本法自1990年颁布至今,共出现包括基本法23条立法及政改在内的五次重大争议,但反对派几乎每次均以对基本法的“另类诠释”,令市民对基本法产生误解,甚至出现抗拒。他预计,反对派为达私人目的,未来依然会在基本法上作“另类诠释”,盼市民能从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及香港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问题本质,勿受反对派误导。

        陈弘毅昨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基本法?史上共出现过五次重大争议,包括末代港督彭定康推行的政改争议;香港九七回归时设立“临时立法会”的争议;“吴嘉玲案”人大释法的争议;23条立法之争;以及最近期的特首普选之争。但反对派几乎在每一次争议当中,几乎均与中央唱反调,以“另类诠释”令市民产生误解。

        23条对原有游行自由无影响

        陈弘毅以23条立法为例,指当时特区政府已清楚说明,23条立法的草案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亦非将内地关于颠覆或分裂国家罪引进香港,而是香港根据23条草案,定出何谓颠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罪,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与内地刑法有关罪的定义不同。但由于部分反对派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及“另类诠释”,加上传媒的大肆渲染,令市民误以为整个23条都是针对香港原有的人权和自由,甚至有市民认为当时不游行,以后就没有机会游行。“这完全是对23条的误解,亦不符合当时立法的原意”,他强调,23条针对的是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甚至是通过战争去推翻中国政府的行为,对港人原有的游行、集会的自由绝无影响。

        23条因反对派的阻挠而未能立法,反对派对今次政改又打算故伎重施。陈弘毅认为,“所有涉及到中央与香港关系的问题,最终都可以理解为基本法的问题,政改之所以存在争议,就在于反对派不接受中央在政改方面的主导权”。他说,尽管中央通过2004年的释法,已经清楚确立其在政改当中的主导权,人大8.31决定亦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但反对派认为在人大8.31决定之下,“自己友”无法出闸,得不到好处,就仿效外国某些反对派政党:无法胜出即“杯葛”选举,故其不仅不肯接受人大8.31决定,还对基本法作出“另类诠释”,声称政改一定要符合“国际标准”云云。

        一般市民无深究基本法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陈弘毅说,一般市民对基本法并无深入研究,无法判断孰是孰非,“只是听到反对派领袖说人大8.31决定应该撤销,就以为可以撤销,其实并不了解这个决定背后的法理及政策上的依据。”他认为,基本法部分条文抽象而空泛,需要全面理解,“市民要了解‘一国两制’之下,香港实行的民主是否是西方国家的民主呢?这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意呢?香港民主是否需要符合‘一国两制’下特殊的情况呢?是否需要符合中国的发展利益呢?单看基本法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

        陈弘毅预计,即使政改得以通过,反对派依然可以在基本法的问题上作出“另类诠释”,如在立法会功能组别的存废问题、政改如何继续优化问题,乃至于高铁通车所带来的一地两检问题,都依然会存在争议,市民需对基本法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方能辨别是非。(大公报记者 文轩 冯瀚林)

  •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