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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在港替夫洗钱2.4亿 已认罪候罚

  • 新华网
  • 2015/01/0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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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巴士的报网站报道 祖籍江苏的内地女子高爱玲(40岁),08年起来港开设多个银行户口,至2012年间协助在内地干犯传销诈骗案入狱的丈夫处理2.4亿元犯罪得益,她今在高等法院承认14项洗黑钱罪,法官押后至本月14日判刑。

        辩方求情指,被告94年与丈夫结婚后无再工作,丈夫向她表示款项来自汇款代理,她亦以为款项是丈夫给她用的钱,于是用作购买银行产品及人寿保险。

        被告转款的手法没有意图掩饰,所有交易均可清楚追溯到。被告与丈夫09年遭内地警方拘捕,其后被控窝藏罪犯,入狱1年10个月,出狱后她来港得悉部份户口不能使用,于是将款项在户口间互相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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