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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高院决定赔偿呼格父母205万余元

  • 综合
  • 2014/12/3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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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万

 

呼格吉勒图生前照片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来源: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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