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四中涉港内容:挺梁批“占中”
- 香港中通社
- 2014/10/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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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8日公布的四中全会《决定》全文中,涉港部分引起各界关注。内地知名学者表示,其中有强化宪法地位的意图,也有支持梁振英特区政府与批判“占中”的信号。
应对香港问题或运用宪法条款
《决定》指出: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姚国建对中通社记者指出,这确实是四中全会《决定》中非常重要的规定。过去主要强调依据基本法办事,现在首先强调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再说依照基本法办事。
姚国建认为,香港社会一直以来有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基本法就是香港的“宪法”,不太关注中国的宪法。因此,宪法中所承载的主权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性,是宪法明确揭示的东西,在香港某种程度受到了忽视。事实上,基本法并不是香港的宪法,香港的宪法也应该是中国的宪法,
姚国建表示,对于“一国两制”来说,宪法主要是“一国”的内容。如果忽略宪法单纯谈基本法的话,就很容易把“一国”的内容忽视了,这也是中央强调宪法的重要原因。对于宪法和基本法之间的差异,姚国建认为,一些制度上的差异还是以基本法为主,但是基本法没有提及的部分,仍然要以宪法为准。
姚国建判断,过去在面对香港社会的一些问题时,更常用政治的方法来处理,尤其是面对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四中全会《决定》后,可能会在面对香港问题时,更多使用宪法的思维,甚至运用宪法的条款,对新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上的转变。
此外,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姚国建认为,香港与内地的公务员产生方法有所不同,因此可能不会遵循这一制度。
学者:挺梁信号十分明显
四中《决定》中表示: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分析人士指出,《决定》的说法包含了两层含义:首先是对梁振英政府的支持,29日政协常委会决定撤销田北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也表达出了中央的明确立场;其次,对于“占中”,只要事态没有大的变化,中央不会插手,让港府依法自行进行管控。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定淮对中通社记者表示,这种表态含有对“占中”势力的警告,也表示了对梁振英政府的支持,是非常明确的信号。
此外,张定淮认为,香港是高度自由的社会,给了外部势力空间。从这个角度讲,需要警惕外部势力。虽然目前香港有些人对外部势力存在与否有怀疑,但中央在《决定》中既然提出,必定有相当的依据。(特约记者 庄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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