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投诉李卓人涉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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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1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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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万
图:李卓人因黑金丑闻而被指逃税
壹传媒主席黎智英“政治黑金”事件遭各方追查,除了廉政公署外,税务局本月初亦正式调查。屯门民建联区议员陈云生昨日去信税务局跟进,投诉工党和李卓人涉嫌逃税、瞒税以及延迟申报帐目,要求税务局彻查,按例处分。
陈云生在信中首先指出,李卓人辩说他分两次收取黎智英合共150万港元捐款是代工党收取,然而事情若非经过“壹传媒”股民揭发,外界包括税务局根本无从得知这笔捐款的来源,在这个安排下,李卓人涉嫌协助工党逃税,税务局必须彻查。
陈云生续指,一般公司帐目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申报,如财政年结束日为当年3月31日,一般最迟在当年11月15日便要递交,但工党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帐目却延至今年8月7日才递交,税务局应追究工党延迟申报的责任,按例处分。
陈云生又说,工党在成立首年即2011年5月23日至2012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录得206,555.03港元的盈馀。按理应缴交利得税,但在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报表内却未见工党缴税的支出。税务局应彻查为何工党这家公司首年录得盈馀,却不用缴交利得税。
他强调,按工党已递交的两年财务报表,工党每年开支水平在20至40万港元之间,以黎智英的两笔合共150万港元计,工党在2013/14及2014/15年度应有大量盈馀,税务局理应按例向工党这家公司徵收利得税,以维护法纪及税务制度能公平而有效地运作。(记者陈达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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