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所谓“全民投票”并无法律效力
- 新华社
- 2014/06/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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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日有组织开始举行所谓“全民投票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及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因此相关“投票”并没有法律效力。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在过去5个月的政改谘询期间,收集到社会上不同团体和人士,就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特别是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所表达的不同意见。特区政府已一再强调,任何方案须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在政治上能够获得市民支持和立法会三分之二的议员大多数通过,以及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
发言人说,对于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建议,特区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只属于提名委员会。社会上有不少意见,指“公民提名”会绕过或削弱提名委员会的实质提名权,在法律上有极大争议;有关建议在政治上难以取得共识;在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也有质疑。?于有关建议的种种争议,特区政府认为有关建议难以得到落实。
特区政府呼吁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凝聚最大共识,并在讨论具体方案时,充分考虑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三方面,让普选行政长官可于2017年如期依法落实。(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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