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蝗”显现出的危险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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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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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反对派的“驱蝗行动”已遭正义人士的严厉批判,而这些辱骂内地游客者,竟然在示威中暴露出“港独”丑陋面目。其宣扬“港独”思维的恶劣、恶毒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驱蝗行动”的示威者,高举及挥舞港英时代的“龙狮旗”。这些人,大抵是港英时期的遗老、遗少──多数是遗少。他们虽然连“港英旧电池”的资格都没有,却甘愿做洋大人的鹰犬。他们是不是像其中某人所说的“拿钱,办事”呢?说这类人是“黄皮白心”,大概是“八九不离十”。这个因素,相信也是他们成为“港独”分子的主因。回归十七年,再高举“龙狮旗”,除了是“港独”,还能有什么意思?
须防“排内”演变成“港独”
第二,扬言“驱蝗”的这些人的表演,不是“排外”而是“排内”,即排斥内地居民。所以,说他们是“民粹分子”,也是一种“特殊的民粹分子”。按常理说,“来者便是客”,不管外国客、内地客,总之都是客。而且,不可忘记,亦不可假装不知道,他们都是来香港旅游、购物即是来消费的,他们为香港的经济繁荣作出贡献。香港商店的售货员还不忘会说一声“多谢”,这些自称是“驱蝗”的示威者,没有礼貌,不懂感恩,那也算了,但反过来还要粗言秽语辱骂为本港GDP作出贡献的“自由行”内地客,试问,人性何在?良知何在?
第三,“驱蝗”示威者打出的口号之一是“反赤化”。当然,在香港要搞“港独”谈何容易,但也不能因此而对“港独”放松了警惕。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幕后的洋大人不知其有何打算?一是“台独”可能成为“港独”拍档,同流合污,并且在各方面支持及指导“港独”。“防人之心不可无”。对“港独”不可不防,对“二独合流”更不可不防。“反赤化”云云,实不能等闲视之。
第四,“驱蝗”示威者的口号之二是“反殖民”。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基本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想要“港独”,绝对是违法行为,更绝不可能得逞。内地居民,只要持有合法证件(例如港澳通行证),经过合法的手续和程序,可以移民来香港,也可以来香港旅游或投资。倘仅以内地客而论,称之为“蝗虫”已极具侮辱性,进而策动什么“驱蝗行动”,那就更是侮辱且挑明是敌视及敌对。内地居民来港,不论移民或旅游,都不能和不应该视之为“殖民”。自己的国家和土地,通过合法方式来港,怎能称之为“殖民”?“驱蝗”示威者打出“反殖民”的旗号,只能说明这是一群有很深“港独”意识的“港独”分子。他们目前可能只是“打游击”的“港独”分子,但一旦他们组织起来,或者有人出钱出力在幕后策划,帮他们成立“港独”性质的组织,并且不断有所行动,那就有不同的说法了。
第五,在“驱蝗行动”中,竟然有示威者用“支那”二字辱骂内地游客,此举实在太过分,完全不顾民族尊严。如所周知,“支那”这一名称,乃日本侵略军对中国人的侮辱性称呼。这些“驱蝗”示威者的父母或祖父母之中,也可能有人曾被日军以“支那”称呼过,哪里会料到,他们的子孙之中,居然有不肖者会用“支那”二字辱骂自己同胞。不肖啊不肖!这中间显然也包含了“港独”的思维。辱骂内地同胞为“支那”,已是划清界线,视对方为“敌人”。“港独”分子竟然站在当年日本侵略军的立场,试问,如何对得起列祖列宗?至于民族尊严,那是更加不必说了。
应留意“港独”勾搭“台独”
这次激进反对派在尖沙咀策动的“驱蝗行动”,其中包含了如许的“港独”因素,这是令人非常吃惊的事。诚然,“港独”目前还不成气候,也没有公然组织打正旗号的“港独”政党,但对“港独”的主张和活动,尤其是“港独”和“台独”的勾勾搭搭,例如前不久有本港反对派头目专程去台湾和“台独”头子施明德“密室商谈”,那就不可不加注意了。对“港独”问题的处置,应看得远一些,也必须严肃对待。况且,本港的反对派人士,其中有些人分分钟可能转化成“港独”分子,此则更加不可掉以轻心也。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李幼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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