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结婚”击中户籍制度短板
- 中国江苏网
- 2014/02/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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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2月16日《现代金报》)
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人不能成婚,父女成婚超越世俗观念也超出法律范畴,户籍这个“媒”做得要多荒唐有多荒唐!“糊涂月老”虽然有躺着中枪的味道,但作为促成该起婚姻的直接因素,户籍不是无辜的。
红红一本户籍证,从外表来看并无二致,似已完成统一大业。但是依附在户籍证上面的公民权益,却因城乡而异,因地域而异。农村与城镇存在差别,城市与城市的各种政策保障也各不相同。虽然同是中国公民,但是户籍制度代表的地域差异,却让人“生在淮南是为柑,长于淮北即为枳”。今天我们笑谈父女结婚的怪诞,然而假如有朝一日,我们与林丽一样遭遇户籍带来的利益博弈,焉知我们不会像林丽那样使出浑身解数,做出石破天惊之举?(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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